以法治力量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2025年10月09日
				字数:1655
				
			
		  □文/黄 朴
在新时代的发展浪潮中,哲学社会科学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它不仅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更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键力量。2025年9月24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必将为陕西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法治动力,意义深远。
哲学社会科学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思想宝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在当代中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不断探索理论与实践,而哲学社会科学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帮助我们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问题提供理论支撑。同时,哲学社会科学也是国家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在国际舞台上,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有助于提升我国的文化软实力和国际话语权。
陕西省作为文化大省,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哲学社会科学资源。近年来,陕西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例如,工作体系不够健全,缺乏系统性和协同性;投入和保障不足,限制了研究的深度与广度;学术精品较少,难以在全国乃至国际上形成广泛影响力;领军人才匮乏,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学科建设布局不完善,无法充分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等。这些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推动解决。
《条例》共31条,从立法宗旨、适用范围、指导思想、领导机构、政府职责、实施机构、主体力量、哲社工作者、部门监管、学科建设、学术研究、特色研究、学术交流、新型智库建设、成果出版与转化、经费管理、学术评价、诚信建设、激励、数智建设等方面加以规范,涉及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主体、客体、内容和过程,全方位、全流程、全领域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条例》的出台,集中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重要论述的鲜明特征、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彰显了陕西以地方立法建设新时代文化高地的使命担当,将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固化为法律制度,为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明确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工作,建立健全专项工作机制,能有效整合资源,加强统筹协调,解决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投入和增长保障机制,为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
在特色研究方面,《条例》明确提出加强延安精神、照金精神、西迁精神等伟大精神阐释研究,加强秦岭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关中文化、黄土文化、汉水文化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阐释研究,开展陕甘革命根据地史、周秦汉隋唐文明、考古和文物保护、“一带一路”等与陕西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特色专题研究。这不仅有助于传承和弘扬陕西的优秀文化传统,还能形成具有陕西担当的原创性、标志性研究成果,彰显陕西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独特地位和贡献。鼓励和支持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开展学术交流,举办高水平学术会议,加强与国内外学术界的交流合作,将进一步提升陕西文化软实力和学术影响力,让陕西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走向更广阔的舞台。
《条例》确定每年9月全国科普月期间,集中组织开展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加强诚信教育引导,建立健全科研诚信管理制度。设立优秀成果奖,对优秀成果及有突出学术贡献的个人或集体予以表彰、奖励,并由人才工作部门将其纳入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这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激励科研人员潜心研究,产出更多高质量的学术成果,推动陕西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是推进陕西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和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举措,为陕西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保驾护航,助力在新时代的征程上,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的思想引领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在文化传承与创新的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在新时代的发展浪潮中,哲学社会科学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它不仅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更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键力量。2025年9月24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必将为陕西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法治动力,意义深远。
哲学社会科学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思想宝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在当代中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不断探索理论与实践,而哲学社会科学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帮助我们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问题提供理论支撑。同时,哲学社会科学也是国家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在国际舞台上,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有助于提升我国的文化软实力和国际话语权。
陕西省作为文化大省,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哲学社会科学资源。近年来,陕西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例如,工作体系不够健全,缺乏系统性和协同性;投入和保障不足,限制了研究的深度与广度;学术精品较少,难以在全国乃至国际上形成广泛影响力;领军人才匮乏,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学科建设布局不完善,无法充分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等。这些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推动解决。
《条例》共31条,从立法宗旨、适用范围、指导思想、领导机构、政府职责、实施机构、主体力量、哲社工作者、部门监管、学科建设、学术研究、特色研究、学术交流、新型智库建设、成果出版与转化、经费管理、学术评价、诚信建设、激励、数智建设等方面加以规范,涉及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主体、客体、内容和过程,全方位、全流程、全领域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条例》的出台,集中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重要论述的鲜明特征、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彰显了陕西以地方立法建设新时代文化高地的使命担当,将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固化为法律制度,为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明确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工作,建立健全专项工作机制,能有效整合资源,加强统筹协调,解决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投入和增长保障机制,为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
在特色研究方面,《条例》明确提出加强延安精神、照金精神、西迁精神等伟大精神阐释研究,加强秦岭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关中文化、黄土文化、汉水文化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阐释研究,开展陕甘革命根据地史、周秦汉隋唐文明、考古和文物保护、“一带一路”等与陕西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特色专题研究。这不仅有助于传承和弘扬陕西的优秀文化传统,还能形成具有陕西担当的原创性、标志性研究成果,彰显陕西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独特地位和贡献。鼓励和支持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开展学术交流,举办高水平学术会议,加强与国内外学术界的交流合作,将进一步提升陕西文化软实力和学术影响力,让陕西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走向更广阔的舞台。
《条例》确定每年9月全国科普月期间,集中组织开展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加强诚信教育引导,建立健全科研诚信管理制度。设立优秀成果奖,对优秀成果及有突出学术贡献的个人或集体予以表彰、奖励,并由人才工作部门将其纳入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这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激励科研人员潜心研究,产出更多高质量的学术成果,推动陕西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是推进陕西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和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举措,为陕西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保驾护航,助力在新时代的征程上,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的思想引领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在文化传承与创新的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