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了“绿色通道”

2025年10月09日 字数:1510
  统计数字显示,全国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从2016年的17万件上升至2024年的近53万件,年均增速28.9%。与此同时,因为员额制改革,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法官人数,相较8年前不增反减。面对迅猛增长的案件与审判队伍精英化之间的矛盾,推行诉讼程序的繁简分流、强化程序的多元供给成为必然要求。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并据此制定《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此为起点,各地法院开始探索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机制,一场轰轰烈烈的知识产权审判提速改革拉开序幕。
  南京法院率先结合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判特点作出尝试和探索。南京中院专门出台了《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试行)》,根据案件类型、案件事实、社会影响、所涉法律关系等特征,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分为简单案件和复杂案件。在明确案件繁简类型的基础上,由法院的立案部门根据诉讼标的、案件事实等特征,通过分案系统的技术性设置,分别确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创新推行的知识产权小额诉讼审判模式,是司法系统针对长期困扰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痼疾,所给出的一份系统性解决方案。该模式聚焦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知识产权案件,依托重庆法院“易诉、易审、易解、易达”的“四易”智能云平台,深度融合“自助式证据交换”“一站式网上办案”“要素式审判”等工作机制,实现了知识产权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的司法效能飞跃。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既是司法改革的产物,又肩负着推进司法改革、探索知识产权审判“中国样本”的重要使命。立足改革法院定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不久就开始探索构建商标行政案件繁简分流程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快捷的司法服务。
  2016年2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探索在立案庭设立速审组,对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实行集中快速审理。
  2021年8月,逐步将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二审案件等简单案件通过适用简易程序、要素式审判等方式集中快速审理。
  一系列数字见证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真正实现了商标行政案件的快慢分道、繁简分流,推动商标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
  截至2024年9月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通过简案快审方式审结各类简单案件77357件。2023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用全院17%的审判力量高效审结了超过46%的相对简单案件,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平均审理时长同比缩短29.44%,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平均审理时长为87.59天,同比缩短36.48%,审判效率显著提升。
  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不仅是审判流程的优化,更是司法理念的升级。各地法院以繁简分流为起点,积极探索创新举措,推动知识产权审判效率提升明显,让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入“绿色通道”的同时,也让公平正义跑出“加速度”,成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有力司法保障。
  先行判决 避免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
  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常常在与时间赛跑。
  许多企业的创新成果在案件审理和判决过程中,就已经被侵权产品凭借低价优势迅速抢占市场。即便这些企业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赢得诉讼,也失去了原有的市场领先地位。
  如何帮助企业高效解决纠纷?占据京津冀这一地域优势的天津三中院给出的答案是,适用先行判决。
  这还要从该院审理的一款净水器产品专利侵权纠纷案说起。
  原告是某净水器系统的专利权人,认为被告未经许可,大规模生产被诉侵权产品,侵害了其专利,于是将销售公司一并起诉至天津三中院,要求停止侵权,并综合考量被控侵权产品的利润、被告的主观恶意、侵权规模、原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等因素,主张几百万元的赔偿。
  考虑到案涉的这两家净水器公司都是行业龙头企业,生产的产品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