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城市出行铺就法治坦途

——《宝鸡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立法工作纪实

2025年10月09日 字数:1060


  □文/郑晓军

  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将制定《宝鸡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全力推进立法工作,以法治之力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保驾护航。

  在城市发展进程中,公共交通始终是关乎民生福祉的关键一环,它不仅承载着市民的日常出行,更是城市活力与效率的体现。近年来,随着宝鸡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供给不断优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性愈发凸显。然而,其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制定一部贴合本市实际的地方性法规迫在眉睫。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将制定《宝鸡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全力推进立法工作,以法治之力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保驾护航。
   深入调研,找准问题“症结”
  为了确保条例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市人大常委会组建由市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城市规划等部门负责同志及立法咨询专家、法制委、法工委部分委员组成的条例修改专班。在立法过程中,条例修改专班深入市公交企业、公交场站、社区等一线场所,与公交驾驶员、企业管理人员、市民代表进行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他们在公共交通运营和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需求。在公交企业,与管理人员探讨企业运营面临的困难,如成本压力、政策支持不足等;在公交场站,实地察看场站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在社区,组织居民座谈会,广泛听取市民对公交线路规划、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广泛且深入的调研,收集各领域专家、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全面评估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从城市发展的长远布局到市民生活的细微需求,从行业的痛点难点到管理的空白漏洞,都在调研范围之内,确保条例精准对接城市发展需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多方参与,凝聚智慧“合力”
  条例草案一审通过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在市人大网站发布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公交企业、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同时,组织召开多场座谈会,分别邀请不同利益相关方参与。公交企业代表座谈会重点听取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对政策支持、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诉求;专家学者座谈会借助专家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草案中的法律条款进行深入论证;市民代表座谈会则深入了解市民对公共交通服务的期望和需求。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共收到反馈意见70余条,条例修改专班对这些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
  鉴于城市公共交通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条例修改专班与交通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