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代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2025年10月09日 字数:1876
是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选择。
  (一)不断加强思想引领,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人大工作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载入党章和宪法的党和国家指导思想。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首先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人大工作的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不断筑牢人大工作的思想政治根基。人大中的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系统掌握其科学体系和丰富内涵,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践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实际工作中,充分考虑人大工作制度性、程序性强的特点,把学习纳入履职程序范畴,使学习本身成为制度安排。地方各级党委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人大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的“第一议题”,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丰富和拓展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二)健全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各级人大工作的领导运行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多次研究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事项,先后出台指导性文件30余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定期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自2015年开始,习近平总书记每年年初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已经成为一项重要制度。
  人大常委会党组处在党领导人大工作的枢纽位置。完善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定期向本级党委汇报人大工作,确保地方各级人大工作始终围绕本级党委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进,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常委会党组就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上级党组织及同级党委工作安排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要议题要提请同级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地方人大常委会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按照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要求,围绕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
  (三)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发挥党在人大立法工作中的作用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根本保证。经过长期实践,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立法方面已形成了有效机制,“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国立法体制经历了一个从单一到多元、从法制到法治的发展演变,立法主体不断扩大、立法形式更加丰富、立法权力边界更加明晰、立法权限和范围更加明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在宪法修改和实施中担负重要职责,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设区的市以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四)强化互学互鉴机制,推广地方人大工作中的实践智慧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把握人大“四个机关”的科学定位,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听取委员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情况的汇报机制,不断完善“两必学一研讨”机制,深入开展“沿着总书记足迹看变化悟思想”实践研学,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印发的有关人大工作的文件贯彻落实情况持续开展“回头看”。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范围细则;建成陕西省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率先在省级人大层面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持续推动跨区域协同立法工作;不断完善跟踪监督、审议意见闭环落实、满意度测评等机制,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健全人大牵头起草重要法规草案机制,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强化数字赋能,构建“一门户+四平台+N应用”的陕西数字人大新格局。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很多创新工作方法和经验在全国人大相关会议上进行汇报交流,并被全国人大推广,为持续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陕西经验和实践。
  编辑/李卫锋(lwf2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