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法律文化 “两个结合”的实践逻辑
				2025年10月09日
				字数:1907
				
			
		 “禁绝买卖婚姻”政策对违法者施以惩戒,实现法律适用与乡土伦理的有机融合。这种司法模式在绥德、米脂等地推广后,1944年边区高等法院案件的调解率大大上升。
陕甘宁边区创新性地构建“调解委员会—巡回法庭—人民陪审”三位一体的基层司法体系。1943年《陕甘宁边区民刑事件调解条例》颁布后,延安县柳林区首创乡级调解委员会,其制度特征体现出:职能复合性,既调处“地邻争水”等民事纠纷,又参与“减租减息”政策执行;规则混合性,调解依据涵盖《土地登记办法》等成文法与“以树为界”等民间惯习。
当代陕北法律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以陕北“说事堂”制度为范本的实证考察
(一)“说事堂”的运作机制
中国传统社会纠纷解决机制根植于乡土伦理与熟人社会结构,尤以“吃讲茶”为代表的协商性解纷模式为典型。其核心在于通过乡贤主导的公共议事空间,以道德规训、情理调和与集体共识达成矛盾消解。从制度构造观之,“说事堂”的规则体系呈现出传统协商伦理与现代程序主义的有机融合。其一,在主体架构上,沿袭“老者主事”的权威生成机制,遴选“两代表一委员”“三官一律”及乡贤能人组建调解工作组,既保留乡土社会对德治权威的认同传统,又通过《人民调解法》第8条对调解员资格的法定化确认,实现地方性知识与国家规范的衔接。其二,在程序运作中,既承继“围桌议事”的集体协商形式,又严格遵循“六步法”流程,将非正式协商纳入《人民调解法》第17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及司法确认程序框架,赋予调解结果强制执行力。例如,绥德县满堂川镇“说事堂”自2018年以来,满堂川镇“说事堂”累计调解邻里纠纷419件,代办服务事项3600余件,解读惠民政策1978条,解答疑难问题576个。邻里纠纷从2018年94件下降到2021年10件,辖区民事案件万人成诉率从23.6下降至6.8,真正做到乡里乡亲共同说事推动矛盾就地解决。
(二)从“道德约束”到“司法确认”的解纷效力升级
此种转型的法理意义,在于重构了基层治理中“软法”与“硬法”的协同关系。传统“吃讲茶”依赖道德内化与舆论约束,属典型的“软法之治”;而“说事堂”通过引入《民事诉讼法》第201条,将调解协议转化为具有既判力的执行依据,实质是将“软法”纳入国家司法权保障体系。这一路径既避免了“法律中心主义”对乡土自治空间的侵蚀,又通过程序性规范弥合了非诉讼解纷机制效力不足的缺陷。2023年中央政法委评选的“枫桥式工作法”中,绥德县满堂川镇因“说事堂”创新入选,恰恰印证了该模式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示范价值。进一步厘清调解自愿性与司法审查强度的边界,在维护程序刚性的同时,保留传统协商机制的灵活性特质,方能使“说事堂”真正成为贯通“礼治”与“法治”的治理枢纽。
在“两个结合”中铸就西北地区法治现代化的陕北篇章
陕北法律文化的现代转型,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所倡导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进程以陕甘宁边区司法实践为历史基点,通过制度性重构实现了传统治理智慧的现代化转化。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既要打开当事人的“法结”,还要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中华法系在西北边疆的典型样本,其演进轨迹既承载着农耕与游牧文明碰撞下“法源二元结构”的治理智慧,又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实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红色基因。从秦汉戍卒木牍中“以军法论田争”的边塞治理逻辑,到陕甘宁边区“马锡五审判方式”创造性地融合“群众路线”与“婚书为凭”的民俗传统,再到当代“说事堂”制度通过司法确认实现“礼治协商”向“程序正义”的现代转型,陕北始终扮演着法治文明层累创新的试验田。这种历史性实践不仅突破了“国家法—习惯法”的二元对立框架,更以“制度叠合治理”的范式,为边疆法治现代化提供了本土方案—即在承认法律多元性的前提下,通过动态调适机制实现军事规训、契约自治与革命法理的有机统一。
面向未来,陕北法治文化的创新路径需以“两个结合”为方法论,在三个维度实现突破:其一,推动红色法治基因的数字化重构,将“马锡五审判方式”蕴含的“深入群众”理念升级为“5G直播+智能调解”的司法服务新模式,借助区块链技术实现调解协议存证与执行的算法化协同;其二,深化边疆治理的规则供给体系,借鉴明代延绥镇“军法民律并行”的治理智慧,构建“生态保护—乡村振兴—数字基建”协同立法框架,探索“碳汇产权司法确认”等新型制度供给;其三,构建全球法治文明对话的中国话语,以延安时期“三三制”民主法治经验为蓝本,提炼“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叙事,将“说事堂”等创新机制转化为“一带一路”商事纠纷解决的“陕北路径”。
编辑/燕子(hchwyx7810@sina.com)
	陕甘宁边区创新性地构建“调解委员会—巡回法庭—人民陪审”三位一体的基层司法体系。1943年《陕甘宁边区民刑事件调解条例》颁布后,延安县柳林区首创乡级调解委员会,其制度特征体现出:职能复合性,既调处“地邻争水”等民事纠纷,又参与“减租减息”政策执行;规则混合性,调解依据涵盖《土地登记办法》等成文法与“以树为界”等民间惯习。
当代陕北法律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以陕北“说事堂”制度为范本的实证考察
(一)“说事堂”的运作机制
中国传统社会纠纷解决机制根植于乡土伦理与熟人社会结构,尤以“吃讲茶”为代表的协商性解纷模式为典型。其核心在于通过乡贤主导的公共议事空间,以道德规训、情理调和与集体共识达成矛盾消解。从制度构造观之,“说事堂”的规则体系呈现出传统协商伦理与现代程序主义的有机融合。其一,在主体架构上,沿袭“老者主事”的权威生成机制,遴选“两代表一委员”“三官一律”及乡贤能人组建调解工作组,既保留乡土社会对德治权威的认同传统,又通过《人民调解法》第8条对调解员资格的法定化确认,实现地方性知识与国家规范的衔接。其二,在程序运作中,既承继“围桌议事”的集体协商形式,又严格遵循“六步法”流程,将非正式协商纳入《人民调解法》第17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及司法确认程序框架,赋予调解结果强制执行力。例如,绥德县满堂川镇“说事堂”自2018年以来,满堂川镇“说事堂”累计调解邻里纠纷419件,代办服务事项3600余件,解读惠民政策1978条,解答疑难问题576个。邻里纠纷从2018年94件下降到2021年10件,辖区民事案件万人成诉率从23.6下降至6.8,真正做到乡里乡亲共同说事推动矛盾就地解决。
(二)从“道德约束”到“司法确认”的解纷效力升级
此种转型的法理意义,在于重构了基层治理中“软法”与“硬法”的协同关系。传统“吃讲茶”依赖道德内化与舆论约束,属典型的“软法之治”;而“说事堂”通过引入《民事诉讼法》第201条,将调解协议转化为具有既判力的执行依据,实质是将“软法”纳入国家司法权保障体系。这一路径既避免了“法律中心主义”对乡土自治空间的侵蚀,又通过程序性规范弥合了非诉讼解纷机制效力不足的缺陷。2023年中央政法委评选的“枫桥式工作法”中,绥德县满堂川镇因“说事堂”创新入选,恰恰印证了该模式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示范价值。进一步厘清调解自愿性与司法审查强度的边界,在维护程序刚性的同时,保留传统协商机制的灵活性特质,方能使“说事堂”真正成为贯通“礼治”与“法治”的治理枢纽。
在“两个结合”中铸就西北地区法治现代化的陕北篇章
陕北法律文化的现代转型,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所倡导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进程以陕甘宁边区司法实践为历史基点,通过制度性重构实现了传统治理智慧的现代化转化。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既要打开当事人的“法结”,还要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中华法系在西北边疆的典型样本,其演进轨迹既承载着农耕与游牧文明碰撞下“法源二元结构”的治理智慧,又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实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红色基因。从秦汉戍卒木牍中“以军法论田争”的边塞治理逻辑,到陕甘宁边区“马锡五审判方式”创造性地融合“群众路线”与“婚书为凭”的民俗传统,再到当代“说事堂”制度通过司法确认实现“礼治协商”向“程序正义”的现代转型,陕北始终扮演着法治文明层累创新的试验田。这种历史性实践不仅突破了“国家法—习惯法”的二元对立框架,更以“制度叠合治理”的范式,为边疆法治现代化提供了本土方案—即在承认法律多元性的前提下,通过动态调适机制实现军事规训、契约自治与革命法理的有机统一。
面向未来,陕北法治文化的创新路径需以“两个结合”为方法论,在三个维度实现突破:其一,推动红色法治基因的数字化重构,将“马锡五审判方式”蕴含的“深入群众”理念升级为“5G直播+智能调解”的司法服务新模式,借助区块链技术实现调解协议存证与执行的算法化协同;其二,深化边疆治理的规则供给体系,借鉴明代延绥镇“军法民律并行”的治理智慧,构建“生态保护—乡村振兴—数字基建”协同立法框架,探索“碳汇产权司法确认”等新型制度供给;其三,构建全球法治文明对话的中国话语,以延安时期“三三制”民主法治经验为蓝本,提炼“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叙事,将“说事堂”等创新机制转化为“一带一路”商事纠纷解决的“陕北路径”。
编辑/燕子(hchwyx7810@sina.com)